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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下半年浙江杭州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7:03

杭州市拱墅区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 教师资格条例 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属拱墅区的申请人,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若错过网报期限,我区将不再受理。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网上申报

10月2日 9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站设有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和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请根据个人实际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注:请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杭州市教育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 拱墅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为 拱墅区教师进修学校 。

现场确认、初审材料

10月11日、12日,各申请人到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点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当场向确认点提交体检表并领取 体检须知 。

集中组织体检

10月14日,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事项由确认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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