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 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浙江省教育厅研究部署,2013年下半年我省继续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日期及安排
2013年下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3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小学学段各科采用机考方式,其他学段采用纸笔方式考试。
二、 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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