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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常州金坛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4 17:04


金坛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根据江苏省、常州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现将金坛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金坛市户籍人员和在坛普通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权限

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接受咨询和申请;金坛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

四、工作安排

1.咨询与报名

政策咨询。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常见问题作了解读,请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仔细阅读《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了解教师资格相关政策。根据工作安排,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3年11月底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 82881007。申请认定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请咨询常州市教育局,电话:856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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