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我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 网上报名程序 ,现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受理对象
1.户籍在兴文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兴文县外的人员:要求在兴文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认定权限
兴文县教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兴文县行政辖区内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由兴文县教育局政工股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宜宾市教育局复核确认。
二、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
今年秋季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 网上报名程序 。申请人须在兴文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即9月20日-10月7日期间网上报名。报名途径如下: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下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程序。
体检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相关层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兴文县人民医院或兴文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兴文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进行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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