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之中学教育学: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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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德育
第一节 德育意义、目标和内容
一、德育的概念
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运用德育规律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的思想、 政治、道德等方面施加积极影响的教育活动。从形式说,德育通常包括家庭德育、学校德育和 社会德育等,从内容上说,一般包括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德育 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 织、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对受教育者的政治、思想、道德等方面施加积极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 内部矛盾运动,以使其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政治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自我修养能力的教育 活动。
二、德育的意义
1.德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2.德育是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条件和保证;
3.德育是实现教育目的条件和保证。
三、德育目标
什么是德育目标
德育目标是指通过德育活动使受教育者在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
制定德育目标的主要依据
1.时代与社会发展需要;
2.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
3.民族文化及道德传统;
4.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及心理特征。
我国中学德育目标
1.我国中学阶段具体德育目标要求
根据我国政府对中小学德育目标的调整,我国中小学德育的目标要求主要体现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道德知识的传授和道德能力的培养。
2.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
热爱生命,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 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孝敬父母,尊重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热爱劳动,注重实践,热爱科学,勇于创新。 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热爱集体,具有责任感、竞争意识、团结合作和奉献精神。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和平,具有世界眼光。
3.能力方面
培养爱护自然、鉴赏自然、保护环境的能力。
发展观察、感受,体验、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能力,培养同他人交往与沟通的能力。
逐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负责任地做出选择。
形成自我调适、自我控制的能力,能够理智地调控自己的情绪。
能够初步掌握搜集、处理、运用社会信息的方法和技能,能够独立思考、提出疑问和进行反思。
能够理解法律的规定及其意义,理解学校及社会生活中的必要规则,能遵纪守法,具有寻求法律保护的能力。
4.知识方面
了解和掌握我与他人、我与社会、我与自然的道德规范。
知道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义。
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基本路线、基本国策和世界概况。
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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