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高频考点:2.5小学生安全与心理健康(二)
三、心理评估
心理评估的含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心理评估,指依据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搜集得来的资料,对学生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进行评鉴,以确定其性质和水平并进行分类诊断的过程。心理评估既可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如各种心理测验;也可以采用非标准化的方法,如评估性会谈、观察法、自述法等。
心理评估的方法
1.会谈法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
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时应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 嗯,我懂 我能体会 请继续讲 然后呢 原来如此 有意思,我正陪着你 等。
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 你能说说原因吗? 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 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
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思想、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白己的真实感受。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观察法可分为参与式与非参与式两种。对观察得到的事实应及时做记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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