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心理学》核心考点十二:教学设计
1.教学目标及其意义
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在教学中,教学目标有助于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测量和评价、选择和使用教学策略、指引学生学习等功能。
2.教学目标的分类
布卢姆等人在其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将教学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三大领域。
认知目标 分为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个层次,形成由低到高的阶梯。
情感目标 根据价值内化的程度而分为五个等级,即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念、组织价值观念系统、价值体系个性化。
动作技能目标 指预期教学后在学生动作技能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即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
3.教学目标的表述
行为目标;心理与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4.组织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
确定教学目标并进行任务分析之后,教师要遵循教学过程中几个基本要素,如教学事项、教学方法、教学媒体和材料以及教学情景等。
教学事项
加涅指出,在教学中,要依次完成以下九大教学事项:①引起学生注意 ②提示教学目标 ③唤起先前经验 ④呈现教学内容 ⑤提供学习指导 ⑥展现学习行为 ⑦适时给予反馈 ⑧评定学习结果 ⑨加强记忆与学习迁移
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指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为实现一定的教学目的,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教师常常要用到的一些基本的教学方法有讲解法、演示法、课堂问答、练习、游戏。
教学媒体
选择教学媒体时,教师要综合权衡教学情景、学生学习特点、教学目标性质以及教学媒体的特性等方面的因素。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