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孝感云梦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部署和管理权限,现将2014年春季我县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云梦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非师范类学历、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凡非师范专业毕业或师范专业毕业但所学专业与申请学科不对口者,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笔试和面试合格证。
5.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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