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徐州医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通知江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2002〕2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对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中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免测: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
2.本科师范类毕业者;
3.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
地点:主校区教学主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测试办法
见《徐州医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
五、测试组织与管理
学校教师资格讲师审查委员会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原标题:关于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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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doc
人事处 教师招聘网师资科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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