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国考小学《综合素质》“教师职业行为”命题考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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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师的职业行为
命题点1: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解读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思想层面的认识,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必须以基本职业道德要求为指导,将规范要求转化为实际的职业行为,从教师的角度讲,教师的职业行为是其专业化的体现,决定着教师专业发展的长远性。
从学生角度讲,教师的行为举止是学生的榜样,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着学生的思想建构和品德的养成。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教师思想行为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人际行为规范,教师仪表行为规范,教师语言行为规范。
1.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2.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式教学。
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
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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