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教师资格国考幼儿《综合素质》高频考点及考题模拟题(六)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10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第二章 教育法律法规

考点2: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幼儿教师的一般权利

幼儿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幼儿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2.幼儿教师的职业权利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幼儿教师的权利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保育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成长发展的权利。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3.幼儿教师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内容,可以把幼儿教师的义务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幼儿园保教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按国家规定的保教目标,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