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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评估概述
1.含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心理评估,指依据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搜集得来的资料,对学生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进行评鉴,以确定其性质和水平并进行分类诊断的过程。自理评估既可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如各种心理测验;也可以采用非标准化的方法,如评估性会谈、观察法、自述法等。
2.参考架构
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应以正常学生心理评估的方法
1.会谈法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与其他方法比较起来,会谈法的优点是:在会谈中可以当面澄清问题,以提高所获得资料的准确性,通过观察会谈过程中双方的关系及学生的非言语行为,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附加信息。为了使会谈富有成效,除了要注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外,辅导教师还要运用一些专门的技术。
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时应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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