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国考
1.思维的概念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2.思维的特征
间接性
思维活动不直接反映作用于感觉器官的事物,而是借助一定的中介和一定的知识经验来反映客观事物,这就是思维的间接性。如根据动物的行动可推知天气,根据太阳的位置可推知时间。思维的间接性使人们的认识摆脱了事物的依赖。从而扩大了认识的范围。
概括性
思维可以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和规律抽取出来加以概括,这就是思维的概括性。一切科学的概念、定理和定律、法则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反映,是思维概括的结果。例如 花 这个概念,包含规定这一类事物为花的本质的特征,从而舍弃了形状、大小、颜色等非本质的特征。
3.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与系统化等。其中,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也是思维过程的基本环节,其他过程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4.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的基本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
概念
概念是人脑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是构成人类知识的最基本成分。
判断
用概念去肯定或否定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在人脑中的反映。判断大都是借助于语言、词汇并用句子形式来实现的。判断有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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