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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教资国考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18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考点】音

声音的产生是由物体的振动引起的。人耳能够听到的声音大致在每秒振动11次至20000次左右这个范围之内,比这个范围少的的音波叫次声波,比该范围多的音波叫超声波,人的耳朵是听不到的。音乐中所使用的主要是乐音,即在11Hz~20000Hz内的,经过挑选的有一定音高差别的音。但噪音也是音乐表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1.音的性质

声音有高低、强弱、长短、音色等四种性质。音的四种性质,在音乐表现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长短则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

音色是由发音体的材料性质、结构形状、发声方式及其泛音的多少等不同方面来决定的。在乐队中常常要把不同的音色混合在一起使用,形成复合音色,但由于每一个个别的乐器有着各自不同的音色特点,我们仍能够从复合音色中分辨出不同的旋律来。在音乐中,不同的音色有不同的音乐表现特性,把握好音色的运用,对于更好地表现音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声体振动保持延续时间的长短就是声音的长短。延续时间长,发声的时间就长;延续时间短,发声的时间也就短。音的长短也叫做音的时值。不同长短的音相互结合起来,就产生了音乐的节奏、节拍,被称为旋律的骨架。所以说音的长短在音乐中是十分重要的。在演唱、演奏音乐时一定要掌握好音的时值。

声音的高低是由发声体振动的频率所决定的,不同的频率决定了不同的音高。振动次数多,声音就高,反之亦然。音的高低简称为音高。在音乐中所使用的音一般在16Hz~7042Hz之间,要比一般钢琴所包含的音域稍宽一些,而再比这些音高或低的音就失去审美意义了,所以不予使用。在音乐中音的高低是整个音乐的灵魂,音高的变化往往会带来音乐形象的改变;如果在演唱、演奏中有音不准,就会扰乱整个音乐的进行。

音的强弱是由发声体振动的大小范围来决定的。一般来说,发声时用于振动的力量大,发声体振动的振幅就大,于是音就强,反之亦然。在音乐中,音的强弱会形成有规律的节奏、节拍重音,产生音乐的基本律动,不同的音乐风格就有不同的强弱规律;音乐情感的表达也同样离不开音乐强弱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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