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清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下列教师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1日至月27日。
对以下人员,欢迎广大教职工等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
邮政编码:511800。
原标题: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点击下载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docx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1日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http://m.zuixu.com/static/img/neirong2.jpg)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