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浙江磐安县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浙江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规定,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磐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表决,认定羊笑笑等6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陈美娜等18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陈丽霞等3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请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带身份证于12月12日至12月17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非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同时领取《教师资格申请表》,交有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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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名单.doc
磐安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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