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常州市天宁区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告江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对象
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校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人事关系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国考和省考过渡人员均需按认定申请的流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未申报者无法认定。
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关注常州市教育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上午8:30 4月20日下午5:30。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之前,请仔细阅读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报名的网站是 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国考人员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省考过渡人员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并根据系统提示认真、细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特别要做好电子版照片上传,电子版照片需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能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电子版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记住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注册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申请人从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本通告附件中下载并自行打印、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和 粘贴相片页 。其中:申请人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按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要求填写。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提供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证明。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证明,并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网上报名结束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网报现场确认及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 4月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1楼北侧政务西大厅28号窗口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 师范 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 师范 或 教育 字样,或成绩单中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④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 师范 字样。
⑤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 师范 字样。
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人员,如果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还需要提供所申请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或相应免考证明。
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在职教师若非教育学类专业毕业,应另行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对跨专业申请音乐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粘贴相片页。纸质照片为一张国标小二寸,需与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并带身份证号码,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 48MM,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申报材料顺序整理好。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原件资料将当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②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但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和五年内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仍应增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20元/人。
公民身份、学历、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主干课程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现场确认受理后,请及时关注天宁教育网 公示公告 栏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等相关通知信息,网址是http://new.tnedu.com。联系咨询电话:0519-69660622。
原标题: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告
点击下载
1.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省考过渡用).doc
2.需下载的相关材料.rar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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