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滨海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江苏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县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是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三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的权限、范围对象、条件等政策不变,仍按《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执行。对于只有一门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笔试合格证在有效期的人员,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对参加国考笔试和面试合格者,经网上报名申请、现场确认、体检、讲师审查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发证。
二、2016年盐城市和滨海县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见附表。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将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以及国考有关规定宣传到位,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原标题: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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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rar
2.2016年市、县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安排表.doc
3.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解读.doc
滨海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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