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德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两学 考试。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教师网查看相关公告。首次认定的师范类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可以免考 两学 。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2、网上申请。
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 两学 考试合格者和首次认定的师范类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已在实行了全国统考的省份参加了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选择好现场确认点,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材料确认。今年我县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5月15日,确认地点为: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第二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 两学 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或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⑨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需提供已获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首次认定的师范类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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