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湖北黄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16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我区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此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6日至10月14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 17:3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选择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10月20日 10月21日,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区教育局认定。在受理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公示。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见区教育局网站网上公示中的说明。
三、有关注意事项
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虚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6.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他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8.个人照片一张。
9.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任教学校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申请人与任教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任教学校为申请人买社会保险的凭据。
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有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可登陆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网站搜索 武汉市黄陂区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查询。有关表格可在下面的附件中下载。
原标题:黄陂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4.rar
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
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
思想品德鉴定表
2016年下半年黄陂区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