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季湖南湘潭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询入口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2015年秋季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考生申报程序
2015年3月,我省组织了最后一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凡持有2014年或2015年此项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并具备相应的认定条件,可在下半年按下列流程参加最后一次教师资格认定:
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10月15 30日。
2.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11月4-6日
2.确认地点: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①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②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非师范类的申请人提供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与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申请人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单;
④非师范类的申请人提供《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签定表》;
⑥近期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张;
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50元;
⑧填写面试、试讲登记表;
⑨领取体检表,再到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体检。
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意事项
2015年3月以前未取得湖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考生、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湖南省考试办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市州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不受理此项工作,有关政策可向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咨询。
原标题:湘潭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公告
湘潭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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