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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报名、考试公告教师资格认定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3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证报名条件

2015年湖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统考将于3月14日进行,凡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先参加考试并取得双科合格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1.今年参加培训的学员统一在教育学院培训班班主任处报名。

2.往届培训班学员2月2日 6日到湘潭教育学院师训部报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湘潭市高校的2015年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或户籍在湘潭的往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三、报名方法:

1.往届生凭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培训合格证,应届生凭身份证、学籍证明、培训合格证到教育学院填报报名表。

2.交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每科报考费25元。

四、考试时间:

3月14日上午9:00 11:00 教育学

3月14日下午2:00 4:00 教育心理学

考试分两类,中学类,小学类。

五、考试地点:

1.考试安排在湘潭市具备高考考点资格的学校进行。

2.报名结束并将信息上传省教育厅后,由省教育厅组考部门随机编排,领准考证时上面会注明考试地点。

六、成绩公布:

3月25日22点,全省统一在湖南省教师发展网上公布成绩。

七、申请查分:

3月26日 3月28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到湘潭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填写《考生查分申请表》申请查分,湘潭市汇总查分申请后交省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查分事务。查分结果告知湘潭后,如有更正,将湘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八、领取考试合格证:

4月13日 4月17日,在教师发展网上公布了单科或双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到湘潭教育学院领取考试合格证。

九、合格证有效期:

本次是最后一次湖南省统考,省里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之后不再使用。

十、未尽事宜,以湘潭市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原标题:湘潭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湘潭市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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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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