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北京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
春季:3月21日 25日,每天8:30 17:00;
秋季:9月12日 16日,每天8:30 17:00;
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
二、现场受理时间: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间:
春季:4月6日 8日;
秋季:9月20日 23日。
三、受理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进行确认受理;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区级认定机构指定受理地点进行确认受理。
四、现场受理所需提交材料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
请查看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相关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区级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提交材料。申请人在填报信息时须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2.网上填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或A4纸自行打印一式两份,同时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3.网上填报的信息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提交材料不符将不能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届时详见 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
5.其它说明:受理补办、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原标题:北京市2016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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