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河西区初级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考试报名确认单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河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参加教学能力考试的申请人,须在确认本人具备以下条件后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
1.2016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户籍在河西区,能提供户口页原件;
3.在河西区工作,且本人人事档案在河西区存档机构,能提供《劳动合同》和《存档证明》。
具有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已参加2013年秋季或以后的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并双科成绩合格。
在6月中旬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注:申请人须下载并认真阅读本确认单内容,准确填写以下信息之后,打印并亲笔签字,连同照片一张于报名当天交至河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原标题:2016年天津市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学能力考试报名注意事项确认单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