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时间安排
9月19日至26日,申请人登录www.bjtcc.org.cn进行网上申报;
10月8日至14日,高校对申请人员进行公示;
10月15日至17日,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集体报送申请人员材料;
10月18日前,授权委托认定高校完成申报人员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师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
10月20日至22日,授权委托认定高校集体报送申请人员材料;
10月30日起,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下载打印;
11月8日至9日,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1月14日,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查询;
12月8日至12日,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三、报送材料要求
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北京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3.高校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4. 高校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
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
4.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明复印件;
7.标准一寸证件照1张;
8.北京市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9.提供申请人1年内列入教学计划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及计划表;
10.高校专职辅导员需提供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1.高校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12.高校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结果。
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相关材料于秋季集体报送认定申请材料时一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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