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河北滦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滦县,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文件批准的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三、网上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0日 2016年4月29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 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不开放。
2、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内容,完成申报第一步至第八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一定要按照本通知第五项所示内容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址申请认定报名。
四、体检安排
体检时,申请人持贴有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17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已经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滦县的人员,到滦县教育局人事股确认。
符合往届全日制师范类认定条件的人员,到唐山市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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