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河北临西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河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2015年上半年临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24日开始,5月29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西县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2012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2013、2014年邢台市招录在岗的特岗教师。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申报的时间:4月24日---4月30日,周末及法定假日不开放, 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18:00,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体检时间:5月11日--20日。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5月上旬从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时间:5月25日--29日。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临西县教育局师教股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按照要求统一格式。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3份;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2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
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 宽30㎜。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2份。
个人在校期间档案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顺序排列。
咨询电话:8566252
原标题:临西县教育局 关于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临西县教育局
2015年4月23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