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河北省保定安国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区、中学、局直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及保定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学历条件
认定范围:
1、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为安国,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2、户籍所在地为安国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
3、参加2013年7月13日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面试合格的人员。
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报名形式
本次认定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现场确认点。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于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全日制师范类申请人员及省考扫尾合格人员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及网上报名,非师范类申请人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及网上报名。
2、体检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25日。申请人到安国市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自行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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