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时间:2014-10-23 17:40:19 点击: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4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申请之日前调入本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人员,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和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时间:11月12日 11月16日。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工作单位须填学校全称,不加院系名称。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7日 11月19日 地点为申请人所在高校。
3、体检时间:11月13日 11月22日到各指定医院体检。
4、高校报送材料时间:11月24日 11月28日。
5、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12月16日 12月19日。装订办法登录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hee.cn/zhuangding.htm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由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
9、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0、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任职职格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蓝底免冠一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学校留存,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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