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临夏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甘肃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办法》的规定和省、州教育部门安排部署,现将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能力测试
州教育局将对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内容包括面试、说课、试讲三个环节。临夏州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讲师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制定规程和工作制度进行考核。
报名范围:
1、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2、已取得某种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人员;
3、已参加工作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
报名条件:
1、根据《甘肃省 教师资格条例 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2、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通过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持有考试成绩合格单。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5日
现场报名地点: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
联系人:杨志彬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测试时间:2015年6月上旬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个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组织本学校符合条件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严格按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提供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方法、程序,省教育厅若有新的规定,按新政策执行。
4.未尽事宜请参阅《教师资格认定学习宣传资料汇编》,或查询甘肃省教育信息网 和临夏县教育信息网,临夏县教育局人秘股咨询,电话:0930-3222157。
1:教师资格证政策解读
一、临夏州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种类权限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具备中师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和高中学历应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者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
1、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必须持有全省统考的小学或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单;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持有全省统考的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单。
2、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如需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须持有全省统考的中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合格单。
3、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高职院校不再设置教育类专业,其培养的学生不能以师范类毕业生对待。其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一律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
1、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应当与其合格学历专业相一致。对申请任教专业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其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在通过测试后认定其相应教师资格。
2、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也应当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教师资格。如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类型、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符,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其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在通过测试后认定其相应教师资格。
五、申请资格证时须提供的材料
师范类学校师范类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后直接认定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一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师范类人员已取得某种教师资格证,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幼儿园、小学升初中、高中或中职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合格单。
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一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2:网上申报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jszg.edu.cn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选择 注册 申请人、确认服务条款 选择 认定机构 ,选择任教学科 选择确认点 阅读注意事项 填写身份信息 填写申请材料 完成。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临夏县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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