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四川自贡市荣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四川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我县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6年10月1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10日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我县在职在编教师和户籍在荣县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0月25日
现场提交材料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
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证书颁发时间:2016年12月10日前。
三、认定程序及办法:
网上报名:
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 网上申报 栏目,未参加教师资格 国考 的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参加教师资格 国考 取得合格证的人员,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册,进入相应的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 四川省-自贡市教育局-荣县教育局 。
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荣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确认。材料按封面目录顺序装进自备纸质档案袋,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粘贴于档案袋上。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6、《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参加教师资格 国考 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提供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1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需要测试的人员提交。
12、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上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13、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14、若有曾用名的情况,即同一人资料上的姓名不同,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15、已经获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交原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1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体检:
经现场确认通过人员,按认定机构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完后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交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人员电话告知,合格人员不再通知。注意事项见《体检须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申请人员。
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 。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测试的人员。
2、测试时间、地点:领取测试题目时通知。
3、要求:
参加测试人员需下载并双面打印《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填写好基本信息并贴上照片。
测试前到荣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题目并缴纳测试费。
发证: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荣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按川价函[2008]99号文件精神,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每人收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费200元/人 次,体检费由承检医院按照体检标准收取。
五、认定机构电话: 荣县教育局人事股6201448
六、注意事项:
申请表上的信息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填写,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员请牢记网上报名的注册信息,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联系电话,及时查询网上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及发证等环节,逾期不再办理。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陆自贡教育城域网查询。
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请咨询自贡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2306339
原标题:荣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1-6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4、体检须知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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