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云南瑞丽市教师资格申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下半年德宏州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州的中国公民,可依法申请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设置
认定机构设置及认定权限
德宏州共设六个认定机构,分别为:
德宏州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芒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梁河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盈江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陇川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瑞丽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点设置及联系方式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设置分别为:
芒市教育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2121803。
梁河县教育局,联系人徐华阳,联系电话6164415。
盈江县教育局,联系人板华强,联系电话8113194。
陇川县教育局,联系人黄润芝,联系电话7175946。
瑞丽市教育局,联系人高莹莹,联系电话4142840。
德宏州第一民族中学,联系人李宝春,联系电话2285164。
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联系人寸守辉,联系电话2105661。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由各县市教育局设置。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
再受理。
网络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州教育局认定;
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云南省教育厅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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