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云南勐腊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6年秋季勐腊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勐腊县的社会人员。
3、人事关系在勐腊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或人事档案关系在勐腊县的外地户籍人员。
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思想品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按其合格证相应的种类和任教学科进行申请认定。
2、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课程考试且教育学和心理学都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应报名参加相应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3、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若所学专业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不相对应的,均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提供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才可以申请认定。
其中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报名网址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注册 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考生自行打印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 申请表 ,并下载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如实填写后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盖章。
6、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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