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公告
为做好2016年春季昆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 户籍在昆明市的人员;
2.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的非昆户籍人员;
注:工作单位属昆明市辖区内是指与昆明市辖区内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经相应劳动部门鉴定及登记备案。
3.昆明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学历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身体条件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昆明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认定流程
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1日--5月2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为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2.报名网址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注册 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选择认定机构--昆明市教育局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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