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峨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关于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教师资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峨山县户籍或正式工作单位注册地址在峨山县,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
二、申报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
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2.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均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合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受理申请
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实行网络报名,申请人在4月18日至5月26日内网络报名,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络报名;于5月23日至5月26日,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到峨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上交相关材料表册。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身份证及同时印有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
社会申请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学业成绩证明;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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