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秋季云南临沧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教师资格证编号查询入口
根据《云南省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凡具有临沧市户籍并有意获取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可按《教师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根据《通知》精神,对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说明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若需申请认定其他层次教师资格,只能按照非师范类毕业生进行认定;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进行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对于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仍需参加我省组织的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二、认定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委托实施本科教育的高等学校认定。
三、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1.网上申报时间
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
2.网络申报操作流程
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入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3.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0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10月20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 中国教师资格网 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找回密码。
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请您务必按要求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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