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市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重庆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的2015年全日制中等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以上人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原则上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认定程序 栏目中的 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 和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
三、认定时间
按照《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执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2-21日。
四、材料归档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各师范类院校于7月10日之前提交《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
五、联系方式
市教委师范处:赵文朝 60393065
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郭金虎 62658186
原标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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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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