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时间:2015-03-01 11:00:08 点击: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暂不受理社会人员的申请。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 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 和 高等学校教师认定程序 。
三、认定时间
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27日,具体认定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明确政策规定,严格认定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确定专职人员,列支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请于3月15日前将《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表》报市教委人事处。
各高校要把握政策要求,认真细致审核申请人各项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上报市教委。
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违规收费。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立立 彭晓 胡天勇
联系电话:62882296,63865672,60393037
原标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docx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表.docx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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