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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锦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辽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互联网 2017-02-05 12:36

现将参加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测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全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7点30分。

测试地点:锦州市实验学校

测试范围: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测试方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测试流程:考生到达到考点后,到网上指定的备课室备考。先抽签决定说课顺序,再抽签决定说课题目。要求考生在30分钟内完成简易教案1份。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指定说课室,说课前将简易教案和论文交给评委之后计时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种,说课完毕后自行离开。

场次安排:考生通过点击文件底部的 附件1 ,查询具体安排,遇有情况请及时联系我处,有关测试工作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抽签工作开始前10分钟入场完毕,测试工作开始30分钟后,迟到或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本年度我认定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

2.考生凭《受理凭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到 锦州教育网 指定的备课室做好考前准备,进入考点前请关闭手机。

3.考生自备二年级教材1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携带,考生自带碳素笔和围绕申请学科阐述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一篇。

4.说课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开考点,请自觉维护秩序和卫生环境。

三、成绩查询

1.请在7月10日后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查询认定结果,显示 认定通过已编号 状态的即表示此次认定通过。

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7月20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锦州市集中审批服务中心4楼教育局窗口领取。

3.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416-2125305 吴老师

领取证书0416-2605881 刘主任

原标题:关于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5年锦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场次安排表

2015年锦州市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试应携带的材料

锦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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