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简章教师资格认定
一、报名条件
凡国民教育系列院校培养的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均可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其中,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须于12月1--15日到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可坐5路或6路公交车到市教育局下车。
考生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学业证明及复印件。报名时须留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或学业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全面的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摄像。由报名点打印出考生信息并经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名点留存。
各报名点除考生自愿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考生参加补习班,收取补习费用,如发现此类事件,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报名点的资格。
三、报名点及联系电话:
朝阳市凌河街四段483号
施老师,郑老师 0421-2617198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教育学
下午:13:00-15:00 教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报考中学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者,须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五、收费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38元/科,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并领取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三年。
有关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发布及以后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朝阳招生考试网
原标题:2015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报名简章
朝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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