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延边州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结合我州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州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
州教育局人事处通过延边教育信息网发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
二、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人员范围
注:户口所在地必须是延边州内。
1.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直接认定所学专业学科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2. 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同学科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3. 以往通过省考笔试,取得笔试三科合格证,需要接着参加省考面试试讲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4. 参加10月18日省考笔试补考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5. 已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证,并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证的人员,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三、不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人员范围
参加11月2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不参加此次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四、受理申请
1.网上申报时间
10月15日8:00-10月25日17:00各类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员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修改、打印。注意要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软件访问,显示器分辨率1024 768及以上。具体申报办法和相关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①.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请选择延边州教育局,现场确认时去延边州教育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请选择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去网报时选择的县市教育局。
②.网上报名时有 朝鲜语文 和 英语 学科,请正确选择。
③.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执行相关操作。因个人原因未履行相关责任而导致的申报异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未经网上申报的人员不能到现场确认,网上申报后未到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④.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⑤.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因保管不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⑥. 网上下载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及网报后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不得随意改动,否则不予以受理。
⑦.网上申报时须填写普通话水平等级,今年参加测试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请查询延边教育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经网上申报后必须本人到现场确认,11月3日-11月7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全州各认定机构的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在网上申报时在系统中查询。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本网站的通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州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
3.申请人应送审的材料有
师范类: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档案成绩单复印件1份、教育实习证明复印件1份,二寸红底正规证明照4张。
非师范类: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二寸红底正规证明照4张。在读研究生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A3纸规格,其他材料采用A4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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