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内蒙古红山区认定教师资格公告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员,请从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报名和登录;其他申请人员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网上报名和登录,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统一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时间
红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红山区户籍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网报时间:10月17日-10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7: 30。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4日-10月26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20室
联 系 人:冀永治
咨询电话:8861136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首先到 红山教育网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页,仔细阅读 网报公告说明 。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学历证书原件、A4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A4复印件;
大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
另外准备与网上申报时同一底版的大一寸免冠照片4张备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填写申请表中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应为认定此种资格种类相应的学历。
4.普通话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5.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在1月10日以后,具体领证时间请认定人员及时关注红山教育网。
原标题:2016年秋季红山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1-4
1、红山区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红山区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照片表。
红山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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