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
二、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时间
全国统考教师资格申请者:5月4日至8日,5月11日,5月14日至16日;
省过渡教师资格申请者:5月18日至29日;
具体时间为上午7∶45-10:00。
四、体检费用
按医院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五、体检地点、电话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可乘公交线路:2、26、87、88、89、131、766路等至第九人民医院站下。电话:85811605。
六、有关体检规定
1.申请人在体检中心缴费拍照处,应向工作人员报告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 确认点 及是否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人体检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的,请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3.申请人务必于上午10:00前到达九院体检中心空腹抽血检查。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等检查项目。
4.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体检,有无故漏检项目的,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5.体检表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转交锡山区教育局,不需申请人领取。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通知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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