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启东市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通知
来源:启东市教育信息网 时间:2014-11-27 14:45:50 点击:
2015年是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后开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第一年。为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4年12月10日前,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认定流程、现场确认需提交资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体检安排、政策解答电话等。
2015年4月6日 20日,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通过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
报名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 4月24日,我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报名确认。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分别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过渡政策进行认定有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将在南通教育网公布;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本局公布并初定于2015年5月中旬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请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于2015年5月8日前到启东市教育局人事科706室领取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准考证。
体格检查。启东市的体检工作定于2015年5月29日上午7:30,参检人员空腹到原启东市卫生局门口集合,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由医院按有关标准收取。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并用黑色笔填写好应填的三行内容。
2015年6月15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申请人的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以及符合过渡政策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自行安排。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各地在现场确认后,对符合过渡条件人员,先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之后组织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体检。
2015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南通教育网及启东教育信息网的公告。
二、统筹安排,做好国考与省考补考工作
关于国考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5年1月2日 3日举行。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江苏省实施教育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细则》有关规定,2015年我省仍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关于省考补考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我省将于2015年3月组织最后一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
1.考试参加对象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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