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徐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徐州教育网 时间:2014-12-10 16:40:15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徐州市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徐州市的人员和在徐高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未转户籍的在徐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受理权限
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1.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区教育局申报。
2. 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及贾汪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申报。
3.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徐州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及贾汪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申报。
4. 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在沛县教育局申报。
5. 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三、时间安排
四、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申请。徐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将会及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或徐州教师资格认定网上,请及时关注。
点击下载
1、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
2、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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