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秋季安徽亳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亳州教育 时间:2014-09-17 15:40:34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2014年秋季我市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依然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认定范围
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认定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3.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4.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前三类为非国考人员,第四类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1.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亳州市的中国公民。
2.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 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 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网报时间:
2014年9月17日 30日。
网报流程:
1. 非国考人员 申请人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栏目下绿色方块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 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 栏目下红色方块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 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规格为114 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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