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安徽蒙城县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现将2014年蒙城县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7日 9月30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非国考申请人员请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国考申请人员,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报名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仔细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体检表 并按第六项第3条提交材料要求签字盖章。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 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相关表格请登陆 蒙城教育网 ,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打印。
三、认定范围
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并在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在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初审材料后报亳州市教育局确认。
四、认定对象
截至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上述认定对象中,前三类为非国考人员,第四类为国考人员。
五、 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蒙城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 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材料审查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0月8日 11日。
2、材料审查现场确认地点:蒙城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58-763849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封面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栏和第四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其中第8项 有无犯罪记录 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印章。鉴定单位栏加盖鉴定单位章。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