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歙县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市教育局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县此次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仍实行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并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申请方式进行受理认定。为做好今年我县此次受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受理范围及对象
1.受理范围
在歙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受理对象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其中, 两学 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读学校、户籍在歙县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5年4月28日 5月18日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报,逾期服务器将自动关闭,责任自负。
2.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将电脑显示器分辨率设置到1024*768以上,使用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访问 中国教师资格网 ;
牢记个人注册信息,以确保能够在网报时限内正常登录认定申报系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正确填写个人经常使用的电子邮箱,以作忘记登录密码时找回密码之用;
严格按照网页上的要求规范上传照片;
仔细核对所填申报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 认定机构 和 现场确认点 时应选择歙县教育局。网上申报结束后,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达歙县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于2015年5月25日 5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前往歙县教育局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一份。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使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它各项环节,亦不能够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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