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安徽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5年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现将我市2015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桐城市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 4月24日的8:00 18:00。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认定条件
1.认定对象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为非国考人员,为国考人员。
2、具体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桐城市的中国公民。其中,国考人员可向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 体检
桐城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自行下载体检表于4月25日 4月30日空腹到桐城市中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用修改后的教育部教师资格新的体检标准。
3.现场确认
桐城师专应届毕业生申请人员请于4月25日-4月28日到桐城师专以智楼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其它申请人员请于4月29日-4月30日到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员户籍证明或工作关系证明;
近期标准免冠照片3张,且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
申请高级中学、中职类教师资格人员请登陆安庆市教育局网查看《关于开展2015年安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测试时间请登陆安庆教育信息网查询。
须参加桐城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于5月14日登录桐城市教育网通知公告栏,查询测试课题、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
五、发证时间
国考人员发证时间为:5月25日 5月28日 ;非国考人员发证时间为:7月10日 7月2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申请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安庆市教育局:0556-5512846
桐城市教育局:0556-6121897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5年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pdf
2.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桐城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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