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合肥庐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合肥市庐阳区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合肥市庐阳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其中,户籍是指申请人提供合肥市庐阳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是指申请人在合肥市庐阳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人事档案所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合肥市庐阳区内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2.认定对象
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其中, 两学 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为非国考人员,为国考人员。
二、时间安排
1.信息公布。4月14日,庐阳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
2.网上申报。4月14日至4月24日,非国考申请人员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国考申请人员登陆 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 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 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间内工作日8:00 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 电子邮箱 ,以便找回再次登录所需密码。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 合格 或 不合格 ,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
3.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7日至4月28日为现场确认收集材料时间,4月29日为现场确认补齐材料时间。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测试与审查。庐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教师资格讲师审查委员会,对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和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查,对认定对象提出审查意见。
5.公示结果。6月5日公示认定结果。
6.颁发证书。6月30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按户籍所在地填写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员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印章,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8.提供近3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9.《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